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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因緣第三環的「」,並非指如生物中複雜的意識,而是指很微細的識。「識」字,也就是指「識別」。在物理學中最微細的次原子粒子/基本粒子,之所以會現形,可能都是基於其身要獨立於宇宙本體,要與其餘的東西造成識別。因此可以推斷,生物的發展,由粒子到有機質再到細胞,再組成較大的生命組織,其實都是由眾多微粗不一的獨立的「識」,而組成更複雜多元的「意識」。在社會學上,眾多人類/動物所組成的社會,更會出現所謂的「集體意識」。

所以由此可知,我們人類生物個體的意識,本來並非單一意識,可以說是眾多微細的「識」的「集合」所產生出的一種自然結果。佛家為何會指「自我」是一種幻覺,箇中的道理便可由此明暸。

我們為何存在?十二因緣這麼解。(201902)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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